唐某和王小姐不仅是老乡,还是多年的好闺密。在王小姐两次丢失钱财后,唐某都主动陪同去报警。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小偷就是唐某本人。昨日上午,石狮法院就此案进行宣判,这名“中国好闺密”唐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7月23日上午,租住在石泉路某公寓的王小姐在整理衣柜时,发现里面首饰袋子里的黄金项链、金戒指、金手链、金手镯及1100元现金不见了。王小姐慌张之时赶紧将此事告诉唐某,作为多年的闺密,唐某还特地陪她到蚶江派出所报警。据王小姐报案称,在7月5日,她还在出租房里丢失了现金4500元,当时也是唐某陪她一起来报警。
就因为唐某的两次陪同,经过警方专业研判,觉得唐某有重大嫌疑。随后,警方调取了王小姐住房附近的监控,发现当天有一披着雨衣的女子很奇怪。经王小姐辨认,结果惊讶地发现,监控中的嫌疑人很像闺密唐某。当晚,民警来到唐某出租房内,在其房间内发现王小姐丢失的金饰,并当场将其抓获。
据唐某供述,她和王小姐都是四川人,两人在石狮举目无亲,把彼此当作最好的闺密。今年7月份的一天,唐某到王小姐租房处玩,回来后发现钱包里少了300元。唐某很是生气,一直想找机会“报复”。7月5日中午,唐某搬家,王小姐特地过来帮忙,唐某就趁其不备,偷偷拿走王小姐放在钱包里的一叠现金,共计4500元。得手后的唐某,还假装陪王小姐去报警。
事后,王小姐也没太在意,就不了了之,而尝到甜头的唐某,仍不愿罢手。几天后,唐某再次来到王小姐家,王小姐因有事出去让其帮忙保管房间钥匙。唐某拿到钥匙后,便偷偷去配了一把。7月23日凌晨,唐某趁王小姐上班不在家,拿着事先复制好的钥匙来到王小姐租房处,拿走王小姐藏在衣柜里的金饰和现金1100元。为掩人耳目,案发后,唐某不仅热心安抚王小姐的情绪,还再次陪她去报警。
石狮法院审理认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郑秋玉通讯员王顺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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