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发村(居)干部工作积极性、提高村级组织活力、促进基层各项事业发展,我区将从2015年1月起,调整提高全区村(居)干部固定补贴标准。
调整范围包括村(居)主干(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居委会主任)固定补贴和其它村(居)干部包干补贴。村(居)主干固定补贴标准由800元/月/人提高至1200元/月/人。其他村(居)干部包干固定补贴在原标准上提高600元,例如,2001-3500人口的村(居),由900元/月提高至1500元/月。同时,要求对于实行坐班制的社区加强保障,确保社区干部报酬不低于上年度我区平均工资水平。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注册
深读丨实验室里“长”出产业集群2025-08-21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篮球比分直播: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