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6月7日讯 黄女士:我是洛江区华景仁居小区住户,我家在顶层七楼,但楼顶被对面八楼一住户拿去种菜和三角梅,跟物业反映半年都没有解决。
邦邦核实:黄女士家楼顶处,墙角一块宽约半米的地方被种上花草和菜,一棵三角梅约有两米高,已经攀上墙壁。黄女士说,这些植物种了很久,但此前一直种在花盆和泡沫箱里,今年初却移植到楼板上,“每天这么浇水,三角梅根系再一长,万一哪天楼板漏水,谁来负责”。
小区物业称,半年来,他们沟通过好多次,希望当事业主能将植物移到泡沫箱里,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昨日再次给业主打电话,对方回复可以不继续种菜,但要等种下的菜收成才肯移动其他植物。这让黄女士很无奈,等菜收成又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
邦邦带着黄女士来到万盛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将与业主再沟通,如果沟通不成,只能上报给行政执法局,由他们强制解决。
对此,尚民律师事务所吴美蓉律师说,《物权法》明确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楼顶应属于这栋楼业主共有,黄女士可以找物业协调,或者向相关部门举报。(海都邦邦 彭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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