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福州市交警支队对外公布上周查处的100台违法加塞车辆。记者注意到,除了个人和企业车辆存在违法加塞行为外,不少省市机关单位的车辆也存在违法加塞行为,被交警部门予以处罚。
被曝光名单中,有福建宏途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福建华威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福建吉诺佳宏汽车有限公司、福建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的车辆存在违法加塞行为。
福州交警支队有关人士介绍,为保障城区道路有序通行,交警部门组织制定了《市区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将对市民举报交通违章提供的有效线索予以奖励,并计划于近期启动该项试点工作。
据悉,此次先期试行范围为,对市民抓拍举报的机动车加塞、乱掉头、冒黑烟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经交警部门查证属实的,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其中,抓拍举报加塞、乱掉头交通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奖励70元;抓拍举报冒黑烟交通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奖励30元。目前,警方正进行举报平台相关调试准备工作,届时,市民可通过警方公布的微信和互联网进行举报。
违法加塞曝光台
长乐市计划生育服务站的闽AF7881、球探体育比分:残疾人联合会的闽K08070、球探体育比分: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的闽K06519、球探体育比分:罗源县农业局的闽AF9955、球探体育比分:闽侯白沙国有林场的闽AA7160、球探体育比分: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的闽K15307、球探体育比分:学习科学学会的闽K16615、球探体育比分:地质测绘院的闽K11890、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办事处的闽AF5257、福清市私营企业协会的闽AF6805等。
关于加塞法律定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5条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违反上述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即俗称加塞。
表现形式
1.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
2.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排队,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影响前方车辆正常行驶的;
3.机动车通过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未依次排队,在车道的实线分界线随意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
4.机动车从左转弯车道直行的;5.机动车从直行车道驶入左转弯待转区的;
6.机动车规避路口直行红灯,采用右转弯绕行实现直行的。
处罚标准
1.在实线区加塞的,按违反禁止标线处罚,记3分,罚150元。
2.在虚线处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记2分,罚150元。
3.机动车通过路口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记2分,罚100元。
4.机动车逆向行驶,记3分,罚100元。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注册
宁德市科技馆创新理念分享馆 特色参观活动2025-09-19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篮球比分直播: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