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多家餐饮企业,如洪溪社、年轻20年川湘菜、江西赣味土菜馆等均在外卖平台、门店招牌明确标示“未使用预制菜”。针对社会公众的关注,厦门市消保委日前向厦门日报表示,已联合厦门市餐饮行业协会向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发出倡议,推动在餐饮环节明示预制菜使用情况,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
“预制菜与现场制作,因口味、需求、烹饪技艺等差异,公众观点不一。但共识在于,消费者共同关注的是安全卫生、美味与性价比。唯有保障知情权,消费者才能依据这些标准做出自主选择。”厦门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并非拒绝预制菜,而是无法接受以“现制”为名行“预制”之实,抵制的是信息不透明下的高价策略。
据了解,2024年,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出台《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加快推进预制菜标准制定工作,强化监管全方位保障预制菜食品安全等十条举措,包括明确预制菜不得添加防腐剂,并要求加快推进厦门市预制菜标准制定工作,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从扩大预制菜优质食材供应,落实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源头追溯,实施预制菜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加大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抽检监测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全方位保障预制菜食品安全。目前,厦门同安区正致力打造东南预制菜产业发展示范区,推进预制菜产业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出台。同安预制菜产业产值已超170亿元,跻身全国预制菜产业基地百强区第六位。
三点倡议
1.明确告知,尊重选择权。
餐饮企业应在菜单及宣传中明确标注菜品属“门店现做”或“中央厨房配送—门店加热”,将选择权交还消费者。
2.清晰品牌定位,实现价值匹配。
个别餐厅人均消费偏高,消费者支付溢价是基于对“手工现做”“健康食材”等品牌承诺的信任。一旦高价位与预制菜挂钩,易引发“价质不符”的质疑。餐饮品牌需明确传递核心价值——是突出“锅气”与“手艺”,还是强调“标准化与效率”,避免因定位模糊引发消费者认知混乱。
3.严守安全底线,规范管理制度。
使用预制菜的餐饮企业须严守食品安全底线,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规范预制菜贮存与使用流程。应按保存条件和保质期要求分类贮存,减少温度波动,避免反复解冻,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厦门日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刘英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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