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莆田秀屿区环保局获悉,秀屿区承春家禽养殖有限公司鸭舍雨污分离不到位,且没有规范建设固废收集场所,被环保局立案处罚,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并罚款1万元。
据了解,日前执法人员前往该公司检查时,发现2座鸭舍雨污分离不到位,且没有规范建设固废收集场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立案查处,之后下发了《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该公司收到上述告知书后表示放弃陈述申辩。“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处置畜禽粪便,造成环境污染的,最高可罚5万元。”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有关规定,对该公司罚款1万元,并责令限期改正。(记者 林养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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