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业内人士称,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向商业银行发出金融风险提示,要求商业银行加强个贷管理,谨慎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更有深圳金融人士称确实已经有银行准备将消费贷30年期限缩短至5年。分析称,此举是为了避免大规模的消费贷流向房地产市场,成为“变相”的首付贷。
近日,深圳某家银行内部人士发出一张截图,表示该银行收到“关于落实人民银行《金融风险提示》的通知”:
1、除个人住房贷款、汽车贷款、助学贷款以外的其他个人消费贷款(包括房商通、抵质押额度贷款等),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2、不得以未解除抵押的房产抵押(二次抵押)发放个人消费贷款,上述要求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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