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南安市人社局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获悉,从2020年1月1日起,南安再次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标准,从原来每人每月12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40元。
据了解,根据近日印发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发放标准的通知》,此次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提标的为累计达到第二轮承包面积70%以上的或剩余耕地人均少于0.1亩,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且已登记录入城乡居民保信息系统的被征地农民对象,并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的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
据悉,此次待遇调整惠及全市7.5万名老年人,全年预计增加投入资金1800万元。(记者 洪丽燕 通讯员 洪志峰 李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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